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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教75)关于开展自编教材审核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8-06-20]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8年第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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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自编教材审核工作的通知

各教学部门: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自编教材的管理,提高教材质量和实用性,根据《衡阳师范学院教材建设工作管理办法》(院教字〔20155号)有关精神,教务处将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对自编教材的审核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审核范围:

2018年度我校教师申请编写的教材。

只有通过学校审查的自编教材才能作为课堂教材使用,未经审查或审查未通过的自编教材将一律不予使用。

二、审核要求:

1.教材编写应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现状,内容应与时俱进,充分反映课程建设与专业发展最新成果,注重理论创新,避免重复建设。

2.教材编写应富有特色,要紧密结合我校教学改革的实际,以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要求为依据,符合人才培养目标,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

3.教材主编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较强的研究能力和丰富的实践阅历。教材编写人员总体结构合理、实力较强。

4.教材编写应层次分明,条理清楚;文字规范,语言流畅;图表准确,配合恰当;计量单位符合标准;设计大方美观,与教材内容相辅相成。

三、提交要求

申报者需提交以下材料一式一份:(1)《衡阳师范学院自编教材申请表》(见附件1);(2)完整的教材编写大纲和章节书稿。

请各学院(部门)于2018628日前将以上材料及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统一交至教务处教研科,相应的电子版发至邮箱hynujyk@163.com,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申请表

2.衡阳师范学院教师自编教材申报汇总表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8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