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师范学院欢迎您!

教育教学

教学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教育教学 > 教学动态
关于取消普通全日制学生学籍、学历、学位相关纸质证明的公告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5-08]   阅读次数:[]

2017年6月13日,中央人民政府发布了取消烦扰群众的证明和手续的政令,规定:“凡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能通过个人现有证照来证明的一律取消,能采取申请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的一律取消,能通过网络核验的一律取消。”与此同时,近两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教育部先后下发了《关于取消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收费以及调整认证受理范围的公告》、《关于高等教育学历认证全面使用电子证书的公告》和《关于取消一批证明事项的通知》等文件,并通过“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为学生提供了可在线验证的相关证明,明确其出具的证明材料可满足求职招聘、派遣接收、升学(考研、专升本)、出国留学、干部任免、职称评定、信用评估等领域的需要。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决策部署,我校结合工作实际,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经讨论研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相关证明以国务院学委员会办公室或教育部提供的相关证明为准,学校不再出具学籍(在校)、学历(含预计获得毕业证)、学位(含预计获得学位)证明。

二、相关证明材料的对应关系

三、相关情况说明

1.学历证书是高等教育法授权高等学校颁发给学生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证书,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均属证书的核查验证服务。

2.《毕业证明书》《结业证明书》《学位证明书》是经遗失《毕业证书》《结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学生申请,学校查实后依法依规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学业、学位证书。

3.“学信网”规定,凡2002年(毕业时间)起已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原则上实行网上查询和电子认证,不再受理和出具书面认证报告。2002年以前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以及2002年之后未在高校学生学历信息管理系统相关数据库中注册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如有需要,可免费申请认证报告,申请人可通过学信网邮箱通道发送或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告。学籍、学历证明的申办及查验网站为学信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

4.《学位认证报告》由学生申请,经学位网核实后出具,可扫码或在线验证。学位证明的申办及查验网站为学位网(网址:http://www.cdgdc.edu.cn/)。

5.个别用人单位要求出具的预计毕业、预计获得学位证明于法于规无据,且不符合客观实际,因为学生处于在校学习期间,尚未完成规定的全部教学活动,期间是否会产生不符合毕业和学位授予条件的情形无法保证和证明。相关单位在审验学籍信息后可通过学生个人书面承诺方式解决相关问题。

经研究决定,从即日起,我校将不再开具普通全日制学生的学籍、学历、学位等的纸质证明。

特此公告。

衡阳师范学院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