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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教73)关于开展2019年“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编辑:教务处   加入时间:[2019-06-21]   阅读次数:[]

 

教学工作通报

 

2019年第73

 

关于开展2019年“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申报

工作的通知

 

校属各部门:

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不断提高师范生教育质量,学校在全校师范专业中开展实施了“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根据《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院教字〔2014〕9号)要求,决定开展2019年“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四个条件的二级学院方可申报:

1.2018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班级的师范专业;

2.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设计思路和框架与“卓越教师培养计划”理念相符合,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3.专业与地方优质中小学校建立有良好的合作关系,能实现校校联合培养;

4.教师队伍满足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 实施要求。

二、申报程序

1.自愿申请

各二级学院参照上述申报条件要求,确定实施专业,按“卓越教师培养计划”要求,填写《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立项申请书》(附件1),提交《2018级×××专业“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

2.遴选评审

学校组织专家,依照《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办法》的相关要求,对各学院上报的材料进行现场答辩、评审(请各学院申报负责人准备10分钟左右的PPT汇报)。

三、评审时间

另行通知

四、申报材料要求

1.《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立项申请书》《2018级×××专业“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人才培养方案》纸质稿各装订一份交教务处,电子稿发指定邮箱。

2.所有材料的电子稿、纸质稿于2019年7月3日下班前交教务处,逾期不再受理(以纸质稿上交时间为准)。

3.联系方式。教务处教务科:0734-8484918;邮箱:hyjwk2017@163.com.

、激励与保障措施

为确保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有效实施,促进教师教育改革,学校在遴选、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做了如下调整

1.实验班建设期为3从第3学期开始至第8学期结束。

2.实验班班额限定25-30人,学生实行二次选拔建立能进能出的淘汰制。实验班制定包括学生遴选、中期考核(含淘汰机制、终期考核、班级管理、经费使用、教学管理等在内的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细则方案

3.学校拨付每个实验班项目建设专项经费20万,包干使用,大二、大三、大四经费原则7万、7万、6万开支用于聘请校外专家的讲课费、学生学习交流差旅费、学生教育见习和社会实践差旅费、专家指导费、学生教育教学技能竞赛相关费用等。

4.实验班结项后,对符合结业条件的学生,学校统一颁发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结业证书。

 

 

 

 

附件:

1.衡阳师范学院“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立项申请书

2.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项目结项要求

3.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结项参考标准

4. 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验班学生结业参考标准

 

衡阳师范学院教务处

2019年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