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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衡阳师范学院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编辑:科技处   加入时间:[2019-10-22]   阅读次数:[]

 

校内各部门:

  按照《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评奖办法(2018年修订)》(校科字【20183号)文件有关规定,2019年将开展衡阳师范学院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奖范围

报奖的科研成果必须是在201711日至20181231期间取得的,以我校在职在岗的教职工为第一排名者的成果。但同一成果已获院级、市级或省级成果奖的,不再参加学校本次评奖。

  二、申报条件

(一)著作

1. 公开出版;

2. 理工科类在 SCI/EI 源刊、人文社科类在 CSSCI 源刊以上刊物上发表与专著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

3. 有相关反响材料(如书评、引用、转载、鉴定等)。

(二)系列学术论文

理工科类在SCI/EI源刊、人文社科类在CSSCI源刊以上刊物上发表相关研究系列学术论文2篇以上且有相关反响材料(如收录、引用或转载等)。

(三)艺术作品

CSSCI源刊以上刊物上发表2件以上作品(若同一作者在同期刊物上发表多件作品,则按一件来计)或入选由文化和旅游部等国家有关部(委)或中国美协或中国音协(联合)主办的全国分画种展(专项美展)、音乐大赛、舞蹈大赛、书法作品、艺术设计作品和建筑设计作品大赛及以上赛事2件作品以上。

(四)专利技术、应用技术类成果

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2 项以上且有专利转让的证明材料;应用技术等成果由学校上报市级以上部门鉴定合格,应用一年以上且有相关反响材料(如采用、批示、鉴定等)并取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申请人需提交《衡阳师范学院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请表》、成果原件(成果原件评审结束后再退还,著作不退)、复印件(封面、封底、目录、正文)、有效佐证材料各一式一份。

  2.各部门需报送申报汇总表纸质文档一份(加盖部门公章)和电子文档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jc@hynu.edu.cn)。

  3.请各部门将所有申报材料于20191125日报送科研处成果科,逾期概不受理。

  四、其他事项

  1.每人只能主持申报1项成果评奖。

  2.同一专题的论文和作品可以结合以一个成果类别形式报奖。

  3.如申报评奖成果属集体成果,每部著作或每篇论文或作品的署名必须是所有的集体成员。

  4.申报所需表格见附件。

5.其他未尽事项按照衡阳师范学院文件《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评奖办法(2018年修订)》(校科字【20183号)的规定执行。

6.联系电话:3456099  联系人:周承凤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处

                     20191022

 

 

附:

1.      《衡阳师范学院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请表》

2.      《衡阳师范学院第十届优秀科研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3.      《衡阳师范学院科研成果评奖办法(2018年修订)》(校科字【20183号)